日前,南平市出台《南平市支持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支持做大做强、推动延链聚群、增强创新能力等9个方面,制定19条措施。

南平市支持重点产业链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的部署要求,强化产业链思维,推动我市重点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重点产业链做大做强、延链聚群、创新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做大做强
1. 鼓励、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增资扩产等方式做大做强,调优调高,增强自身实力和产业链带动力。对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库的重点产业链技改项目,肉鸡加工及食品、氟新材料、物联网电池、机电产业链项目实际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余重点产业链项目实际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项目实际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不再单独列出〕
2. 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研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对通过省工信厅认定的国内首台(套)和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的企业,分别给予省级补助金额的20%配套补助。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3. 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开拓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经商务部门遴选的重点展会,给予展位支持。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拓展市场,对参展企业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二、推动延链聚群
4. 支持围绕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延链、强链、补链、固链,引进一批产业链项目。对重点产业链企业通过自主招商引进落地的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以上的产业链关联项目,建成投产后,经认定,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不含土地)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
5. 支持以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为核心建设产业链聚集区。各县(市、区)、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要围绕链主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链招商计划,通过规划控制方式,在链主企业周边地区预留发展用地,围绕链主企业建设产业链聚集区。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
三、增强创新能力
6. 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创建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中试服务平台,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7. 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四、强化数智赋能
8. 鼓励重点产业链企业开展全流程、全过程、全链条数字化转型。深化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对新获评省级数字化标杆、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9. 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建设行业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链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推动全链条核心业务上云上平台。对获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五、推进绿色发展
10. 鼓励重点产业链企业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能效、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能效、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11. 鼓励重点产业链企业创建绿色制造。对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标准并经评审公告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达到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标准并经评审公告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六、加大金融支持
12. 鼓励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金融机构根据企业订单、供应链情况等数据设定灵活授信额度,推出专属金融创新产品,联动重点产业链上下游核心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对技术研发、设备升级等长期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息贷款,为上下游企业获得融资提供便利,激活产业生态。将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链企业纳入市绿色金融资金池贷款白名单,金融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批,给予优惠贷款利率,财政部门按放款日1年期LPR的10%予以贴息。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办金融协调科
13. 积极争取各类产业基金支持。向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省属国资部门所出资企业及权属企业管理的基金推荐我市链主企业,帮助基金管理机构对接链主企业项目资源。鼓励市级产业基金重点投向竹加工、新型轻纺、氟新材料、物联网电池等特色产业链,以股权投资支持技术升级和并购整合。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
14. 深化银担合作。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主动对接、简化流程,积极为单户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重点产业链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综合集成信贷、债券、保险、基金等金融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融资规划、上市辅导、跨境结算等“一企一策”综合解决方案。持续推进“带押过户”“无间贷”等服务模式,减少“中间商赚差价”和“过桥费”,切实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和融资费用。
责任单位:实业集团,市政府办金融协调科、金融监管科,市财政局
七、加强人才支撑
15. 加大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人才培养力度。将链主企业骨干人才统筹纳入数字经济、经营管理能力等专题班培训对象,分类分批举办链主企业人才专题研修班。深化“2+1”产业技能人才“专班”培养模式,更精准地为企业培养输送技能人才。在链主企业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持链主企业设立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机构。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工信局
16. 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引育环境。将重点产业链企业纳入省市级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认定企业。符合要求的重点产业链企业人才申报市级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在本地缴纳社保、医保等条件限制。鼓励和引导重点产业链企业为新引进的研究生、技术骨干等对象建立留才激励金,连续在企业工作满5年后可提取50%,工作满10年后可全部提取,受益地财政可给予企业缴纳额20%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鼓励和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探索人才公寓以装代租新模式,为人才创造优质的住房条件。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
八、保障发展要素
17.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重点产业链企业项目建设对新增用地、用林、用能、排污权等相关指标需求。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和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实行分期报批和分期供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支持企业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可不增收土地价款。对企业不动产登记采取“共用宗地、按幢办证”的方法进行登记,做到“一房一证”;对新上重点产业链重大项目,新增排污的,给予企业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优惠;保障重点产业链重大项目建设能耗指标,争取重大项目获得国家能耗指标单列。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九、拓展增值服务
18. 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积极拓展政务增值化服务。对企业新上项目和产业链关联项目实行全流程“帮代办”服务,通过多评合一、并联审批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高效办理,能简尽简,能快则快。由各重点产业链工作专班定期收集重点产业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由“企呼我应”各服务团及市直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优化“企呼我应”提级办理机制,重大难点问题及时提交市领导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林业局、税务局,市政府办金融协调科,实业集团
19. 提高信用服务水平。依托绿创平台,建立企业科技创新、不动产信息、水气、社保、税务等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形成涵盖企业工商信息、经营流水、能源消耗、用工合规等多维企业信用画像,推动“数据决策”在金融服务、项目资金申报等方面的智能化应用。建立企业行政处罚决定和信用修复告知“双书同达”机制,主动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提升企业信用修复便利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局、国资委、林业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税务局,市政府办金融协调科,实业集团
本措施所指重点产业链为我市茶、竹、水(酒)、肉鸡加工及食品、氟新材料、新型轻纺、物联网电池、生物医药(制造)、机电、“双碳”十条产业链。本措施涉及的奖补资金第2、3、6、7、8、9、10、11、12条由市级承担,其余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县(市、区)参照执行,企业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享受政策。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间如有出台新的文件,按新的奖补政策执行,由市工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来源:南平广播电视台新武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