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4日讯 宏和科技(603256.SH)4月12日发布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99,460.64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63,918,25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日,远益国际有限公司(ASIA WEALTH INTERNATIONAlLIMITED)直接持有公司 65,840.503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74.84%,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文洋及其女儿GraceTsuHanWong。本次发行完成后,远益国际有限公司(ASIA WEALTH INTERNATIONAl LIMITED)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文洋及其女儿GraceTsuHanWong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宏和科技于2019年7月19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87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43元/股。宏和科技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文杰、孔令海。
宏和科技IPO募集资金总额为3.89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5亿元。宏和科技2019年6月17日发布招股书显示,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年产6000万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项目、年产4200万米特殊复合材料用玻璃纤维布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其中,年产6000万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项目投入3.35亿元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宏和科技IPO发行费用为5349.60万元,其中,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3867.92万元。
宏和科技年报显示,王文洋国籍为中国台湾、美国;Grace Tsu Han Wong国籍为中国台湾、英国。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