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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公益诉讼修复基地:打造生态修复与法治宣传的“亳州样本”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5 17:23:00    

中国网亳州4月25日讯(记者 马旷)24日,记者随“高质量发展中国行·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采访团,来到位于亳州市蒙城县的国有白杨林场。这一占地220亩的公益诉讼修复基地,不仅是生态修复的“试验田”,更是法治宣传的“新课堂”,蒙城县通过“检察+生态”的创新实践,为守护绿水青山注入法治力量。

蒙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丁延卿介绍蒙城县公益诉讼修复基地的情况。中国网记者 马旷/摄

生态修复:让违法者成为“修复者”

记者了解到,2021年,蒙城县检察院联合县林长制办公室、白杨林场共同建立起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自2022年起,该基地已完成超130亩的树苗栽种工作,树苗总数超4000棵。

“值得一提的是,所需树苗以及种植、管护产生的费用,均来自蒙城县检察院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违法行为人所支付的生态修复费用。”蒙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丁延卿介绍道。

针对无法直接修复的生态损害,基地创新采用“替代性修复”模式,例如要求非法狩猎者通过植树弥补生态损失;对于经济困难的违法行为人,则推行“以劳代偿”,引导其通过参与除草、施肥等劳动履行责任。

职工在白杨林场劳作。据场长赵明坤介绍,林场有林地面积7584亩,种植有杨树、桂花、银杏等树种共9000余棵。中国网记者 马旷/摄

法治宣传:典型案例“种”到群众心里

在生态修复之外,基地还承担着法治教育功能。依托白杨林场的“乡土树种培育基地”,蒙城县检察院将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展板形式植入林间,让参观者在了解生态修复成果的同时,直观感受破坏环境的法律后果。

“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活教材’。”丁延卿说。基地通过“看得见”的修复成效和“听得懂”的案例讲解,让群众更加深刻理解公益诉讼的意义,生态保护意识与法治观念也由此悄然生根。

白杨林场公益诉讼修复基地。中国网记者 马旷/摄

多元融合:打造蒙城检察“生态司法样本”

如今,蒙城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已成为集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法治宣传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这一实践不仅是对“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的一次积极探索,在生态保护与法治宣传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更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切实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的重要举措。

编审:王月博 刘颖